明年全国分区域药品定价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12:59 京华时报 | |||||||||
|
本报讯(记者杨开然)酝酿半年多的药品政府定价机制再度调整。昨天,记者从国内医药行业协会获悉,从2006年起,全国划分为六大药品定价区,分别施行本区域的统一药品指导价,改变原来的各省市区自行定价机制。 根据定价机制的调整方案,全国将划为华南、东北、西南、华中、华北和华东等六大药品价格区。各区域将指定某一省市区物价部门牵头,协调区域内各地药品的定价,各省
“发改委此举主要是希望避免出现各地方药价差异过大的非正常现象。”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周燕表示。 另据了解,针对药品定价机制调整方案,国家发改委还将出台具体配套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