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法支持住房消费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12:49 今晚报 | |||||||||
|
本报讯 (记者刘英潮 通讯员刘俊)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体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拉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本市修改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一些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一:困难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帮助解决职工家庭困难的实际问题,新修改的规定适当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规定享受低保、支付经济租赁房房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凭《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户口簿;支付配租经济租赁房房租的,凭《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和《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支付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凭《就失业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二:单位欠缴公积金必须补 据悉,此次修改后的新办法规定: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在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依据市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的工资标准,要求欠缴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政策三:缩短职工办理贷款时限 此外,管理部门修改相关规定以强调进一步切实缩短贷款办理时限,为广大借款职工提供更快捷的服务。新规定要求: 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贷款的职工,从申请贷款到银行放款,办理时限为16个工作日;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贷款,办理时限为17个工作日;采取质押担保方式贷款的职工,办理时限为11个工作日。为便于贷款职工监督和了解贷款办理进度,人们可以通过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www.zfgjj.cn 或www.house?鄄fund.cn),如发现有部门出现超时限办理情况,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电话27838339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