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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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2: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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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
一、本公司为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3200万元提供50%的担保,担保额度为1600万元。担保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 同意票9票,全票通过。 二、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乌海市分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15000万元提供50%的担保,担保额度为7500万元,担保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 同意票9票,全票通过。 三、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双环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包头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 同意票9票,全票通过。 公司近期发布对外担保专项公告。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