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建议] 从信息披露抓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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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1: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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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苏州 陈悦 据有关报道,截至12月16日,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共有107家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7.75%)出现177起违规记录,而同期2003年、2004年上市公司违规记录分别是56起、111起,可以明显发现上市公司的违规记录呈现出上升趋势。
从177起违规记录类型来看,主要存在着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延误、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遗漏、公司运营违法违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延误、高管涉嫌犯罪、违规担保、信息披露违规、信息披露虚假、延误及遗漏等十多种违规类型。其中超过一半以上的违规记录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规范,时效性差一直以来是股票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监管机构及职能部门年年查,部分上市公司年年犯。而且完全看不到收敛的迹象,究其原因还在于目前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不够。违规成本不高,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违规了,日后发一纸公告更正,象征性向投资者道个歉,日后再犯,可谓屡教不改。 信息披露频频违规在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突出的上市公司尤为严重,在这些公司中,本身属于两道遏制违规的屏障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形同虚设,根本未对董事会起到履行监督职责的作用。独立董事虽然属于外部董事,但其不能履行外部监督的作用,沦为董事会的附庸,由于其产生到聘用都由董事会一手操纵,其他股东无法对其实施更换弹劾,对独立董事的任免不采用分类表决机制,在制度设计伊始就注定了很难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绩效。 在公司自治缺乏有效外部动力的背景下,提高上市公司特别是对造成信息披露违规的责任人的违规成本虽属下策,但其作用却要比引进一些起不到什么作用的外来制度更为直接有效。 上市公司是公众型公司,不同于未上市的企业。由于其吸纳了大量公众投资者的股本金,就有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透明与规范。上市公司在发布定期报告时,都会在首要位置作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承诺,但是违规公司的违规信息披露恰恰是占尽了遗漏、不真实、不准确的记录。由于承担的个人责任与连带责任不能与所获得的利益相比,就造成了某些人员不惧怕违规的“底气”。 要净化市场信息披露的环境,使上市公司的违规记录不断呈下降趋势,用严格的外部监督惩罚机制来促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提升,从而让普通投资者在更良好地投资氛围下分享经济高增长带来的投资回报,需下重典。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先得从信息披露抓起。 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