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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2月24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通知,获悉市国资公司与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投资”)于2005年12月24日就本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宜草签了《股份转让协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1、本公司控股股东市国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439.0256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2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人民币0.64元(最终转让价格尚需国资委批准)转让给博源投资,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2、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博源投资将持有本公司12,439.0256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22%),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50万元,注册地址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大桥路西,法定代表人为牛伊平。博源投资的总资产85,702.45万元,净资产25,906.69万元。
博源投资的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凭专项审批证件经营)。
博源投资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情况:
股东姓名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牛伊平2456.41522.23
郭永厚1645.34514.89
杨国良1075.1659.73
准格尔旗双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971.2958.79
马秀瑜815.497.38
苏尼特左旗芒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54.7156.83
孙朝晖639.7955.79
胜利567.975.14
博源投资及其主要股东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股份转让仍待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有关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同时督促股份转让方、受让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股份转让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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