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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6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8日;
4、复牌日:2005年12月3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5、自2005年12月30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宝钛”,股票代码“600456”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经2005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6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5,600,000股股票。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股股票。
3、对价安排执行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宝钛集团有限公司138,000,00068.97%15,368,360122,631,64061.29%
2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650,0000.32%72,387577,6130.29%
3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陕西公司455,0000.23%50,671404,3290.20%
4西北工业大学325,0000.16%36,194288,8060.15%
5中南大学325,0000.16%36,194288,8060.15%
6陕西省华夏物业公司325,0000.16%36,194288,8060.15%
合计140,080,00070.01%15,600,000124,480,00062.22%
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票上市交易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8日
2、对价股票上市交易日:2005年12月30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2月30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宝钛股份”变更为“G宝钛”,股票代码“60045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股份情况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非流通股合计国有法人持有股份140,080,000-140,080,0000
非流通股合计140,080,000-140,08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124,480,000124,48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124,480,000124,48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0,000,00015,600,00075,6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60,000,00015,600,00075,600,000
股份总额200,080,0000200,080,000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577,6132006年12月30日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陕西公司404,3292006年12月30日
西北工业大学288,8062006年12月30日
中南大学288,8062006年12月30日
陕西省华夏物业公司288,8062006年12月30日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10,004,0002010年12月30日注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112,627,6402012年12月30日注
总计124,480,000
注:宝钛集团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还额外承诺在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此后24个月内,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法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钛城路1号
邮政编码:721014
联系人:郑海山、任鑫、邓莉
联系电话:0917-3382026
传真:0917-3382132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及每股收益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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