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次(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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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02: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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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二十四次(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青松城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5名,代表股份 53,310,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63%,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许汉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决议情况如下: 内容参会表决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审议关于公司为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53,310,05753,303,9704,4041,68399.9887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拜守华、姚敬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十四次(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十四次(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