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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02: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因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南岗支行与黑龙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冻结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黑龙江黑龙股份5000万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从2005年12月21日起至2006年12月20日止。上述股份已经质押,在查封期限内不得转让、办理变更等手续。

  黑龙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2972.5万股。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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