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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l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l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l公司近期将发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l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26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代为召集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甘军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81人,代表股份138,088,4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67%;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为1,377人,代表股份数14,494,28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4.1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6人,代表股份数为124,380,625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2人,代表股份数为786,425股;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265人,代表股份数为13,707,860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138,088,485135,983,2132,081,17224,10098.48%
流通股股东14,494,28512,389,0132,081,17224,10085.48%
非流通股股东123,594,200123,594,200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投票方式投票情况
1金鑫证券投资基金3032174网络同意
2上海上磁电磁线经营部402253网络同意
3刘国强400000网络同意
4章惠玲397619网络同意
5王伟林371400网络同意
6王哲350712网络同意
7姜学伟216000网络反对
8张春昆185800网络同意
9张浪铿176800网络同意
10于文吉170000网络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律师对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会议文件
2、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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