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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司须披露非流通股限售条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02:00 海峡都市报

  N钟证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分别对《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即年报准则)和第5号(即股份变动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对于完成股改的公司,新年报准则要求其披露前10名股东中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限售条件,以及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情况。

  根据股改进程,本次年报准则修订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新年报准则要求已经完成股改的公司和未完成股改的公司分别按不同的股份变动情况表格进行披露。

  此外,新年报准则增加了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披露要求。新年报准则细化了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披露要求,明确要求公司要在对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对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根据《公司法》第117条的规定,新年报准则不再要求公司划分区间披露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报酬,而是披露每一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报告期内的报酬总额。此外,新年报准则还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资金被占用事项及其披露作了调整。

  新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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