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拍案惊奇]送子女上大学非父母义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6:1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大学生小陈在父母离婚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为其垫付每年一半的学费和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近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送子女上大学并非父母的法定义务,驳回了小陈的诉讼请求。

  (沈薇胡海容)

  (观宇/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