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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新生命表1月1日起实施市民购保险将有不同报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9:3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陈敏华)由于保险公司选择的定价生命表不同,市民选购保险时将可拿到不同的报价。昨天,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以下简称新生命表),宣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宣布保险公司可选择参照差异化定价。

  保监会人身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生命表发文除了颁布新表外,还对使用情况进行
了详细发文。据悉,保险公司可自行决定采用何种版本的生命表定价,但在进行法定准备金时,则必须采用新生命表。

  采用新生命表的消息早已流传于市,此间市场也普遍纷传养老产品、年金产品将面临全面涨价。对此,上述人士表示,由于定价采用市场机制,新生命表实施后不同公司、不同地域、不同受保人群、不同产品受到的影响都不一样。对于定期寿险等保障类产品来讲,由于死亡率降低了,因此保障类产品价格将下降,但一些高风险人群的价格可能反而上涨;对于与死亡率关联不大的储蓄类产品而言,价格变化不会很大;但终身年金类产品则很有可能涨价,因为生命的延长意味着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年金的时间更长。

  由于保险公司可选择不同的生命表定价,因此,鉴于市场的压力和公司提前提价,年金产品可选择涨价也可不涨价。但对于整个寿险业来讲,由于决定寿险定价的利率、死亡率以及费用率三要素中最重要的死亡率可自由选择,标志着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一步。此举标明消费者可在不同的公司得到相同产品的不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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