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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39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共持有有效表决权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会议由副董事长魏洁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下列预案:
(一)审议通过《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一次性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因公司2003年、2004年连续亏损,应收帐款居高不下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困难,为了集中精力搞好客车主营业务,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授权公司董事会本次一次性处置公司部分非客车主营业务方面的资产,所处置的资产限额在1.8亿元以内,上述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所规定属重大出售的行为。
同意13952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
否决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
(二)审议通过《请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购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因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权均为租赁使用,造成房屋建筑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两权分离,存在不能以房屋建筑物资产作抵押融资等诸多不便,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以公平、公允的价格购置所需要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的土地出让使用权,购买土地面积限于400亩以下,购买资金限于1.5亿元以下。办理土地权证过户的相关手续。上述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所规定属重大购买的行为。
同意13952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
否决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聘请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冯辕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了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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