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代事件"追踪报道] 南京利百代被立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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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4: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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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记者 叶展 本报追踪报道终有结果 在南京利百代高层集体失踪之后,到南京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的受害者已达数百人。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对南京利百代立案调查,立案依
这是南京市经侦支队事隔一年后第二次对利百代立案,但立案依据与首次立案已完全不同。 去年年底,南京利百代曾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南京市经侦支队立案调查。当时,利百代宁波分公司“非法买卖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东窗事发,遭到宁波当地工商、证监、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查处,南京利百代因此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去年12月6日,南京经侦支队扣押了南京利百代及其母公司南京聪泰的帐簿等财务资料,并冻结了南京聪泰和南京利百代的银行帐户,南京利百代董事长周文龙、总经理萧元才等人的护照也被扣留。 但历经数月,调查却无果而终。南京经侦支队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缺乏证据,难以认定南京利百代从事非法经营。今年8月,南京利百代的帐户解冻。 而在今年4月5日,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经将侦查终结的宁波利百代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移送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冒用他人身份证,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代理注册成立了宁波利百代。公司成立后,陈某伙同王某、郑某在明知宁波利百代没有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原始股”、“股票短期内即可上市”为幌子,让业务员向其亲戚、朋友推销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非法获利234万余元。 宁波利百代与南京利百代的经营模式如出一辙,但调查结果却大不一样。有人曾就此向南京市警方提出疑问,南京市经侦支队的有关人士解释说,宁波利百代属于“超范围经营”,而南京利百代因为营业执照上有“代办产权交易申请手续及配套服务”一条,因此难以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 该人士还表示,此次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的主要依据是,利百代在高层失踪前夕,还在出售所谓“原始股”,其中部分股东已经交款,但利百代还没来得及办理股权证明即告消失,这部分行为涉嫌诈骗。 “如果已经办理了股权证明的,则属于民事范畴,不属于公安部门的管辖范围。”他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