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原高管在包头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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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0:00 东南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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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被告做无罪辩护 早报讯昨日上午,内蒙古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等五名前伊利高管涉嫌挪用公款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俊怀为了收购呼和浩特立鑫实业开发公司、天津常印印刷
检察机关认为,郑俊怀等5名被告人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违法挪用公款为个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同时指出,被告人郑俊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郭顺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记者随后联系到被告之一郭顺喜的姐姐,她向记者透露,郭顺喜的代理律师将在法庭上为郭顺喜做无罪辩护。而伊利原证券代表李永平的律师也可能为李做无罪辩护。她表示,郭顺喜在任原奶事业部的过程中,虽然知道郑俊怀等高管通过郭担任总经理的八拜奶牛厂进行贷款,但郭顺喜并不清楚其贷款用途,也没有参与后来用贷款购买股票的获利分红。 上述人士透露,从几次审讯材料看,郑俊怀等五名高管被讯问的问题似乎仅围绕1500万元贷款和150万借款问题。而原先被媒体质疑的“国债投资”和呼和浩特市启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问题并未被问及。(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