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之战全面打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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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2: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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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正式发布 北京消息(记者商文)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之战正式打响了。
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正式对外发布。根据规定,这两项政策将自发布之日施行。 正由于此,2005年12月21日或将成为不少产业发展历史上的分水岭。自此以后,政策涉及的20多个产业将依照新划分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大不同身份,来描画自己的发展轨迹。 据了解,《暂行规定》共分四章、二十一条,主要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 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二是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三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四是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是: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二是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三是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四是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五是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七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八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与《暂行规定》相配套的《指导目录》涉及了农业、水利、煤炭、电力、交通、信息产业、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机械、轻纺等20多个行业。其中,鼓励类539条,限制类190条,淘汰类399条。 对鼓励类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按照信贷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并给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期限淘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