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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被拍卖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3: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04西法执字第212-2号)。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因与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欠款纠纷案,该院拍卖了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527万股社会法人股,该部分被拍卖股权为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7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6%。

  此次拍卖完成后,拍卖成交的527万股“美尔雅”社会法人股已经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35,928,7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76%。

  以上股权的拍卖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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