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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5年12月14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1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12日、13日、14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公安县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63,82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118,764,000股。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244人,代表股份181,347,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4%,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238人,代表股份39,291,336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3.08%,占公司总股本的14.8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142,0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5%,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0人,代表股份6,236,80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25%,占公司总股本的2.36%,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2138人,代表股份33,054,529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7.83%,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议案,此次除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已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表决情况如下: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潘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l、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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