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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政”扶持中小企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0:40 东方早报

  早报浙江专稿 徐益平郭人菡 何斌责任编辑 赵刘记

  备受特殊关照的浙江草根经济临近岁末再获大礼,一部集各种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之大成的地方性法规正呼之欲出。日前,记者从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获悉,由该局起草的《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已在上周五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即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浙江此举意在构建长期、规范的要素资源扶持框架,促进该省由“中小企
业大省”向“中小企业强省”全面转型。

  这是浙江首次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对该省经济活力的“主力军团”———中小企业进行强势扶植。据该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吴家曦介绍,《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始于2002年———当年,我国首部有关中小企业的全国性法规《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制订《条例》是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需要”。

  吴透露,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调研足迹遍及全省11个地市,并多次征求22个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逐章逐条进行反复修改,数易其稿”。这部历时3载的精心之作由此成功搭建了长期、规范的资金以及各种要素资源扶持总体框架———根据《条例》,浙江将从创业扶持、资金支持、信用担保、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9大方面力促中小企业发展,“是一部具有浙江特色的中小企业地方性法规”。

  融资难是时下浙江中小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下小企业的突出矛盾,浙江为此提出的解决办法是:银政合力。根据《条例》,在政府层面,浙江的省级财政预算将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同时,省级财政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各项资金,也将向中小企业倾斜;在银行层面,浙江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融资合作,各级人民银行和银监机构将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同时,为呼应“非公36条”在市场准入方面的相关政策,《条例》考虑到“浙江中小企业绝大多数都是非公有制企业”,明确“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都应当允许中小企业准入经营”;而对于创办科技、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节能等类型中小企业,将按照行业特点降低注册资本金限额,并允许分期到位。

  截至目前,浙江共有中小企业108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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