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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11个督查组将赴各地督查安全情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3: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 刘铮、陈玉明)12月15日至月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11个督查组,将对贵州、江西、河南、辽宁、陕西、内蒙古、河北、山西和道路交通、中央企业、民航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工作的重点是:各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多发的省份及行业;煤矿整顿关闭任务重的省份;国有重点企业和非公有制小企业。

  这次督查工作将采取以下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现场,重点抽查;联合执法,督促整改;加强监督,及时曝光;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

  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前,要向所到省份人民政府反馈意见,讲明问题,提出建议。返京后将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被督查的地区发出整改通知。

  在这次督查工作中,煤矿整顿关闭进展情况、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情况、煤矿瓦斯治理及各种灾害防治情况、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等将成为督查的主要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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