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消费者告旅行社一审胜诉 返还附加费得赔偿20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9:18 新文化报

  《“泰国游”说献花没有献 旅行社成被告》续

  本报讯(记者 郑丽颖) 今年4月,76岁的韩振声老人带着老伴参加了国旅的“新马泰港澳17日游”,由于韩振声夫妇对于吉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的服务有诸多不满意的地方,遂提起诉讼,9月21日,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日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吉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退还韩振声附加费500元,另外,赔偿韩
振声夫妇2000元,而对于落下旅游项目一事驳回他的诉讼请求。(新闻编辑:曲兆佳)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