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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炒股收入免征营业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3:00 新闻晨报

  □记者马伟伟

  晨报讯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将在国内迎来更好的“钱景”。昨天,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03年开出QFII第一单以来,我们就一直在等待这样的结果。”瑞银集团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告诉记者,《通知》的实施,使QFII与国内投资者获得同等的待遇。东方汇理银行董事总经理何昕表示,免税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发展资本市场的开放态度,对QFII的认可态度。何昕表示,东方汇理目前有7500万美元的

  QFII投资额度,接下来愿意申请更多的QFII投资额度。

  我国于2002年11月推出QFII制度。今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将QFII的总额度由40亿美元上升至100亿美元,截至目前,外管局已经批出54.95亿美元的QFII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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