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与美企签订南海深水区块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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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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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树铎12月7日北京报道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12月6日在北京与美国丹文能源就深水区块42/05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42/05区块位于南海东部珠江口盆地的白云凹陷,面积约6939平方公里,水深为300-2000米。 根据合同规定,在勘探期内,丹文公司承诺进行三维地震数据采集,并钻探预探井。在此期间,丹文公司将承担100%的勘探费用。中国海油将有权参与此合同区内所有商
南海东部是最早与国外石油公司进行联合开发的海域之一。在这片海域上,中国海油在前后几十年与国外石油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不断学习、总结先进的勘探开发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了自身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从先前以合作为主,过度到自营和合作并举的模式。不久前成功投产的陆丰13-2油田,是第一个在我国南海东部的自营开发油田。 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南海有含油气构造200多个,油气田180个。经初步估计,整个南海的石油地质储量大致在230亿吨至300亿吨之间,约占中国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此次与丹文公司就深水区块42/05签订的产品分成合同,再一次证实了我国海洋资源未来开发的巨大潜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