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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投资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14:2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投资法规定,任何喀籍和外籍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按照喀麦隆的现行法律和法规,投资从事经济活动,并享受国民待遇。

  为了鼓励投资建厂,创造就业机会,喀在投资法中规定了如下主要优惠政策:

  在为期三年开办期内,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免除:

  ■资本增加注册税;

  ■投资计划中用于业务的不动产契约注册税;

  ■实现投资计划而获得的土地、建筑等不动产的财产转移税;

  ■为实现投资计划所签订的房屋、土地及建筑物等合同的注册税;

  ■投资计划的信贷分配税(TDC);

  ■公司税中的最低承包税;

  ■公司特别税;

  ■企业保险合同的注册特别税;

  ■从公司纳税的第一年始,可享受减免50%的公司税(TS)。

  在企业经营阶段,可享受以下权益:

  ■免征最低公司税;

  ■免征公司特别税;

  ■减免法人50%的公司税和企业主50%的工商所得税(BIC);

  ■减少经营阶段50%的流动资本所得比例税(TPRCM)等。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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