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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现“物价经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10:2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李进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他们在商业企业推行“物价经理”,首推选择医药零售业,企业将通过物价经理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而在今年5月,从中国商业联合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传出消息,今后,全国的商业企业都将新添一个“物价经理”的岗位,负责监控、规范商家价格行为,防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
行为。

  “医药行业政策性强,国家定价项目多,药品零售价格经常变动,因而首先在药品零售业倡导设立物价经理的岗位。”昨日,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药品零售业的价格比较混乱,一方面是部分药价还存在虚高现象;另一方面,药店促销多,促销时存在虚构原价、使用不规范价格用语等问题。他说,物价部门倡导企业设立物价经理,目的在于让价格信息和有关规定及时进入企业的管理层,提高企业规范价格行为的意识。

  昨日,福州永惠连锁医药商店给12个门店下发了“物价经理”的聘书,物价经理由店长兼任。永惠药店有关负责人介绍,物价经理要关注政府出台的

药价信息,及时调整药店的零售价格。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福州的多数商业企业都有设物价员这个岗位,负责了解物价信息,监督企业的物价行为,此次物价经理就是在物价员的基础上推行的。

  有不少人提出了质疑。“物价经理由企业自设,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哪有可信度啊。”消费者王先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认为物价经理不能由企业自设。

  对此,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物价部门倡导的由企业自聘物价经理,是一种尝试和过渡,今后物价经理要发展成一种岗位资质,就如律师等一样的专业人士,届时就会比较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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