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起房贷利率将打破"按期一刀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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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6:53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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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日了解到,从2006年1月1日起,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住房按揭贷款,包括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在内,我省各银行基本上均将根据客户还贷情况决定执行房贷利率。此举表明,个人信用状况好坏正在成为银行房贷利率“分水岭”,以往简单按期限长短决定房贷利率的坚冰将会被有差异的房贷利率打破。 据民生有关人士介绍,截止到2005年12月25日20时在民生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
除了在贷款利率水平上根据信用好坏拉开差距,各银行还将通过利率水平加大对信用不佳者的经济惩戒力度。按照新的住房贷款利率政策规定,逾期利率由原来的日息万分之二点一调整为在借款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业内人士指出,将诚信与否当作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分水岭,对市民和银行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对市民百姓,提醒大家今后要绷紧信用风险这根弦,从办理贷款第一天起,就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按期足额将款项提前转入还款账户,以避免因疏忽大意而留下信用污点,在适用利率上得不偿失。对银行而言,此举意味着利率市场化迈出了实质步伐,客户细分战略走向了操作层面,不再简单根据存款金额多少给客户分类,而将信用好坏作为区分客户差异的重要标志,实行弹性的浮动利率,这对银行的客户管理、账户分类乃至电子化水平都提出了较高要求。(毕钢刘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