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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石油根据密度变化调高成品价格,吉林省质监局相关人士认为——
■省质监局正与省发改委协商,对密度换算和监测实施制定方案,并立即在全省设立监测点,对成品油密度变化随时重点监测 ■中石油表示自检符合国家规定程序
本报讯(记者 胡晶) 对于这两天长春市有车一族来说,议论最多的莫过于成品油
因密度变化而调整价格的话题。很多消费者对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自己监测的石油密度存在疑问:“如果没有权威第三方的监督,怎么能让人相信呢?”昨日,吉林省质监局相关人士对此事件表态:作为企业来讲,自测自检结果并以此作为定价标准,就缺乏一种公正性。目前正在着手调查此事,下一步将进一步对成品油密度实行重点监测。
质监局:中石油自测缺乏公正性
针对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的成品油因密度变化而调整价格的做法,吉林省质监局计量处沈处长表示,作为企业来讲,自测自检的结果,本身就缺乏一种公正性。“尤其当这种自检的结果,影响到社会价格的变动时,更需要具有权威性第三方的监督才有效。”
沈处长讲,早在2003年中石油在其下发的关于《加油站实行体积计量交接实施细则(试行稿)》中第三章第五条规定:“成品油价格是按照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核定的密度换算确定的。”但是这次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的涨价行为,并没有经过质监局的监督。他表示目前质监局正与吉林省发改委协商,对密度换算和监测实施制定完善的方案,并立即在全省设立成品油监测点,对成品油密度变化随时进行重点监测。
中石油: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程序
面对社会以及质监部门的质疑,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检测都符合国家规定程序。为了保证准确性,他们从成品油出厂开始,到入库,再到零售,都要检测密度。“而我们的计量设备,都是经过质监部门检测通过的,检测人员也都有国家认定的《计量员证》。甚至每个加油站也都配备了电子密度检测仪器。”针对质监部门要介入调查一事,他表示“这对石油企业来讲是一件好事,有利于价格调整的权威性”。
《中石油加油站集体涨价》追踪(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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