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物业税试点可能在广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09:28 金羊网-新快报

  物业税的话题再次成为近期楼市热点,但从记者日前获得的信息来看,其正式征收依然有待时日。中国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表示,物业税不可能在短期内出台,而试点地区选择在广东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而全国铺开则要等待相当长的时间。

  聂梅生表示,物业税的出台作为一次影响重大的税种改革,前期的调试等准备工作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其立法程序必然要经历上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等程序,过程相当
复杂。因此,短时间内要想开征并不可能。

  事实上,关于物业税的试点讨论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当时所传出的试点是北京、上海、南京和广东。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