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财,一切从知情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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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09:25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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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刘燕红 理财编辑部建议:防患于未然,做好文中“三个建立”工作 夫妻两地分居家庭应该如何理财?万一感情淡化财务信息又不透明时,又该如何理财?理财师律师社会学家均建议
图:两地分居的明星都已整到一起,咱家怎么办?财该怎么理? 张红梅是广州某医院的护士,先生很会做生意,周一至周五都到珠三角地区几个地方打理自己的工厂,周六回广州一家团聚。张红梅称,先生一般每月给她3000元以及她自己每月3000元左右的收入全部投入家庭日常开支及孩子教育等。这等于说,张红梅没有积蓄。 近日,身体疲惫但下班就赶回家陪孩子的张红梅想购置一张约三万元的按摩椅,丈夫刚巧没有余钱,令她满心的憧憬打了水漂。张红梅因此想到这个问题:夫妻选择“5+2”(周一至周五5天分开,周末2天团聚)生活方式的家庭应该如何理财? 【本期话题】 夫妻应该且必须共同打理家庭财务。这是夫妻双方惟一的项目(并非只为分居家庭而做)。 【本期专家】 理财师: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天河东路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师魏宝华、黎超华(下称“双华”)。 律师: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合伙人郭飏 ●★理财师视角★● 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财务目标、抗风险制度。 “双华”认为,任何家庭组建后理财的第一步应该是先建立完善的家庭财务制度,夫妻分居的家庭更应该如此;其次是两地分居的家庭应该建立共同的财务目标,夫妻均朝这一目标努力;最后,家庭理财还得注重家庭抗风险制度的建立。 换个角度看,一种好的理财方式对于家庭关系的维系也有很大的帮助。 家庭财务制度 魏宝华和黎超华指出,建立完善的家庭财务制度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完善的家庭资产负债表的制订。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在家庭刚组建和感情融洽的时候就养成详细记录收支的习惯,自觉地建立现金收支表。 这也是家庭理财习惯建立的开始。 家庭是一个整体,双方都有义务共同把家庭财务状况表建立起来。养成详细记录收支的习惯后,夫妻双方都能清晰地知道每月双方的收入都“贡献”给了哪几类家庭消费,以便酌情削减或剔除不必要的开支。 两位理财师认为,平时把家庭财务制度建立好,一旦出现不正常的财务变动,夫妻双方都会心中有数,尽早察觉可能隐藏的财务危机,适时纠正财务差错。这也可以防止出现当感情破裂时,夫妻双方因为家庭财务而纠缠不清的现象。 共同的家庭理财目标 理财师魏宝华和黎超华表示,当家庭财务制度建立好后,双方可以提出共同的家庭理财目标,一起为目标实现而奋斗。这样也能增强夫妻彼此对家庭的责任感。比如提出家庭的短期、中期、长期所要实现的理财目标,如家庭购房、买车、养老、子女教育等家庭财务计划。 两位理财师认为,夫妻只要有感情,家庭还存在,肯定都会为家庭的共同目标而努力的。家庭财务目标确定后,可以按照目标轻重缓急,在理财师的协助下制订理财方案。 家庭抗风险制度 家庭抗风险制度的建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应急资金账户和家庭成员的保险的购买。 ★应急资金账户:活期存款2万元 一般家庭应该留出6个月的支出作为应急资金。按基本生活费2000元计算,家庭应留出2万元存为活期,以防范出现临时失业。该部分资金可做活期存款,也可用其中的1万元至2万元购买流动性较强的货币市场基金,博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保险购买:重点“保护”主要收入来源者 至于家庭成员的保险如何购买,首要的目标是规避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和意外保障两大现实风险;此外,子女的教育储备金、夫妻双方的养老保障也在考虑的范围。 家庭成员购买保险的原则是,谁是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则谁的保费要高,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子女保险计划应放在成人保险之后,侧重点在保障和教育储蓄。 ★保险金额:应按“足够”来购买 有理财师指出,家庭保险资金总额应该控制在6000元/年以下,原则是“以最低的保费换取最高的人身保障”。 理财师黎超华则表示,家庭保险的购买要视条件而言,如果一个人的年收入100万元,那么每年6000元的保费显然是不够的。因此保险金应该按“足够”来计算———人的生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只能用创造的价值来计算。 一个人按目前收入情况预估未来能创造多大的价值,就应该买多少保险,以保证出险后对家人或自己的生活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保费当然不应超出年收入的比例太大,家庭收入的10%以内为佳。 ●★律师视角★● 郭飏律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按照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非另有约定,婚后的财产和收入以及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在婚后投资而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将各自真实的收入情况告知对方。如果离婚,双方则会按照新的《婚姻法》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双方都有履行法律的义务。 郭飏律师认为,夫妻双方共同的透明财务计划的制定是非常重要的。关系正常融洽的夫妻,财务信息一般会比较透明,双方有比较好的财务约定。两地分居的夫妻双方可以尝试制订口头的或者是书面的理财协议,按照家庭的需要,共同制定一个为小家庭理财的计划。 如果说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同时又出现了一方有隐瞒财务状况甚至是转移财产的嫌疑,另一方就只有通过律师或者有关机构去调查和取证。比如怀疑对方收入,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协助调查。现在银行都实行账户实名制,包括储蓄和股票账户的相关资料在合法的程序下都可以查询。而房产的产权则可以通过房地产局的资料进行查询。至于公司的投资、所占的股份以及是否存在有分红,则可以通过律师或者有关机构到工商局进行查询。 【问题】 蓝雅虹另有疑问:如果夫妻一方有外心,他(她)完全可以在事发之前将财产转移给其信任的人,即使法院也查不出来。所以,防患于未然,做好“家庭理财三个建立”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社会学家视点★● 婚姻和家庭是需要夫妻两个人去用心经营的,这和两个投资者合作做一个项目是一样的。公司的财务状况信息,股东之间应该透明和公开,尤其家庭对于夫妻而言,这是双方惟一的合作项目,更应该好好去经营。 ●★案例分析★● 玫瑰档案 黄玫瑰是广州某税务局公务员。结婚6年,孩子4岁。黄玫瑰的丈夫是深圳某IT企业的高层。结婚6年以来,先生一直在深圳打拼,广州主要有黄玫瑰的父母和孩子4人居住,黄玫瑰总感觉钱不够用。 黄玫瑰家庭收支: 月收入:黄玫瑰5000元+丈夫10000元=15000元。 月支出:广州支出5000元+深圳支出+广深交通费超过1000元 深圳支出主要由租房、吃饭、买衣服等构成。长途电话费用和每次回家带东西也是一笔很大的出项。 黄玫瑰目前在考虑,长期分居和两地往返的疲劳会不会拖垮婚姻?她先生这么多年来究竟有多少积蓄她一无所知。她该怎么办?还有,本地空置的一套40万元的房产要不要卖掉? “双华”观点 黄玫瑰一家首先要做到上述三个建立:财务制度、财务目标、抗风险制度。也就是黄玫瑰夫妻要一起记家庭财务账;一起为日后的人生订立理财目标;一起做理财计划: 黄玫瑰的家庭成员里有一个四岁的孩子,黄玫瑰首先应该从孩子的教育储蓄开始考虑。黄玫瑰夫妇都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也应当考虑购买互为受益人的保险产品,以体现对对方的责任以及对家庭及孩子的责任。 至于本地空置房产,这个问题有两个解决方案。 方案一:因为夫妇分居两地始终对家庭有一定的影响,建议黄玫瑰在考虑以家庭为前提的情况下,结束本地的事业,将房产售卖,带同小孩到深圳与先生一起生活。 方案二:如无法放弃当前工作,建议黄玫瑰综合当前空置房产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交通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如有升值潜力的话可考虑通过中介机构放租,等到适当的机会再出手,以获取更大的利润;如升值潜力一般,则可考虑将其售出,重新置入有潜力的资产以待升值。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