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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昨日点评商品房买卖有14大“霸王条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05:40 时代商报

  核心提示 “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买受人签订本认购书时,即缴付定金贰万元(含诚意金)。认购书签订后,定金不退还”……当消费者拿出半生积蓄购买商品房时,签订购房合同竟屡遭“霸王条款”。沈阳市消协昨日对商品房领域中的五大环节14类问题进行点评。这五大环节分别是在宣传环节上做夸大和虚假宣传;在认购环节上设置陷阱,强制交易;在商品买卖补充协议上,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在商品房示范合同文本填充环节上,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在商品房交付环节上,强制消费者承担合同外义务。

  据市消协统计,今年1-11月我市消协、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商品房投诉、申诉47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6%,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占51%,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商品房质量纠纷占投诉总量的35%,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商品房投诉的热点转到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上。而在我市今年征集的469条不平等格式条款中,商品房买卖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近300条,占63%。

  

购房合同十大“霸王”欺人

  

  霸王条款1 虚假宣传私自免责

  

  [合同内容]“出卖人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前的广告、宣传资料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作为出卖人的承诺依据。”

  315律师团点评:这些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霸王条款2 混淆概念强制消费

  

  [合同内容]“认购书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前如需办理更名、调房或将此认购书权益转让,须经出卖人同意并缴付更名、调房手续费5000元。《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备案后,卖方不再接受买方任何理由的更名、调房及退房申请”。

  315律师团点评: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权利是可以按法定程序转移的,在出现法定的退房情形(如设计变更等)时,买方是有权要求退房的。

  霸王条款3 定金与预付款混淆

  [合同内容]“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30%的分期款(含定金)”。

  315律师团点评: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定金当事人不履行主合同时,适用定金罚则,而预付款交付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的问题;交付一方不履行合同时,预付款可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对方返还;接受一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霸王条款4 侵占消费者屋顶

  [合同内容]“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会所、休闲娱乐设施等属于出卖方”。

  315律师团点评:屋顶、外墙面等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在此安装广告牌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所收取的广告费的主要部分归业主委员会所有,开发商只能收小部分管理费。

  霸王条款5 合同对开发商有利

  [合同内容]“按买受人已付款的银行存款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15律师团点评:根据规定,在没有违约金数额或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况下,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的最低标准是“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

  霸王条款6 办产权证不按程序

  [合同内容]“出卖方应该在商品交付使用后15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出卖人承诺继续办理”。

  315律师团点评:权属证书要从商品房交付或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因开发商责任,购房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消费者可提出退房赔偿损失或按已付房价款支付违约金。

  霸王条款7 单方扩大解约权

  

  [合同内容]“若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10天内未能按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首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并不退还定金。”

  315律师团点评: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霸王条款8 私自设定免责权

  

  [合同内容]“因遭受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约行为,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爆发、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

  315律师团点评:上述原因有些纯属开发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误期、因技术上需要更改图纸、因天气影响导致的延误等,这种情况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霸王条款9 违约责任不对等

  [合同内容]“如乙方(买受人)违约,按3%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开发商)违约,按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15律师团点评:上述格式条款对合同双方支付违约金的额度规定不对等。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霸王条款10 一房两卖仅赔3%

  

  [合同内容]“双方签订协议后,若甲方(出卖人)将乙方购房另转卖给他人,甲方应付给乙方已付房款3%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赔偿”。

  315律师团点评:一房二卖不能简单地以3%经济赔偿了事。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买卖过程暗藏四“霸王”

  霸王条款1 擅自更改户型

  

  [事件]侯先生与辽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二套6楼的房屋,侯先生发现开发商将二处房屋擅自改变户型,把六层与七层连为越层。

  315律师团点评:开发商自行改变户型,不按约定提供房屋,本身已构成违约。消费者应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霸王条款2 虚假宣传诱导

  

  [事件]开发商不告知真实房屋情况,李女士上当买斜角房。

  315律师团点评: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违反经营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构成欺诈。

  霸王条款3 合同发票没时间

  [事件]有些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故意不签时间,或收房款时不给发票,在房屋交付时另行签订合同,收回预购房款的收据,另开发票,如果发生争议,所有的书证都是现房买卖,即使是规划有变更,消费者也有理难说。

  315律师团点评:期房买卖一旦发生争议,证明是期房买卖还是现房买卖就是举证的核心,不签订合同的签订时间,造成了消费者的举证难。如果开发商收取购房款后,给出具发票的话,还可以起到签订时间的补充作用。

  霸王条款4 交付前强制收费

  [事件]消费者于先生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入住时,房屋开发公司让其缴纳前1年的采暖费,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315律师团点评: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开发商不得强制收费,购房人不同意委托开发商代交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前期供暖费等税费的,购房者必须按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当事人双方就交费的具体事宜进行约定。

  点评是为了修改“霸王行径”

  

  沈阳市消协秘书长谷有常表示:点评不平等格式条款工作的目的不在“点”,而在通过“点”达到经营者去“修”、去“改”,使格式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消协作为社会团体,点评不平等格式条款只是“点题”,“破题”需要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步,市消协将加大标准的示范合同文本的修订工作,积极与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提出建议,采取适当措施;同时积极向人大、政府提出立法、立规建议。

  购房签约留心5项注意

  沈阳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签约前,要注意以下5点:一是要了解有关商品房买卖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对购房认购书、认购证、预订书等特别留意,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三是要关注开发商的商业信誉,调查其是否有不良记录以及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五证)等是否齐全;四是务必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对补充协议、附件、双方约定的内容要认真阅研,弄清自己的权利义务;五是要把好从签约到验收的每一关,对于显失公平的条款,坚决要求对方修改,不要在导购人员、宣传广告、沙盘模型、口头承诺的影响下草率签字。

  买地板将有合同“保驾”

  由于消费者大多不具备地板、木门的专业知识,一些经销商往往借机蒙骗。一旦发生此类纠纷,工商、消协等部门查处调解常常缺乏依据。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市及铁西区工商部门从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初开始,在中国家具城先后开始试行地板和木门的购销示范合同制度。而从本月开始,市、区工商部门将在全市相关企业、市场推广购销示范合同制度。记者 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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