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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禁卖麻醉药等8类药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04:17 重庆晨报

  本报讯据新快报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零售药店销售所有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

  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和凭处方销售药品的名单。规定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曲马多制剂等11类
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

  零售药店不得经营8类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疫苗。

  不过此次公布的处方药名单未将中成药列入其中。

  事实上,目前包括抗生素在内的药品已经必须凭处方销售。此次全面实施后,市民到药店买处方药就必须出示相关处方,目前,非处方药品种总数达4488种,品种数已占我国上市药品的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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