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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记者 程勇
近期,中国金融业高层纷纷抨击国有银行贱卖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引发一些争议,是改革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建设银行行长郭树清
如果不真正从机制上脱胎换骨,那么国内许多银行所具有的价值不仅不能够为正值,反之可能为负值
中国银行行长肖钢
如果不改革,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不良资产增加、财务信息不真实,连生存都难以为继,这才是真正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最大隐患
北京消息针对目前中资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尤其是境外战略投资者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争议和质疑,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银监会积极鼓励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中资银行改革重组。他同时否认了目前国有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存在股权贱卖的情况。
战略投资者五大标准
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始终积极鼓励吸引合格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中资银行改革重组,并通过发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等为外资参股创造了有利的监管环境。截至2005年10月末,已有22家境外投资者入股17家中资银行,外资投资金额已超过165亿美元,占国内银行总资本的15%左右。
但刘明康强调,“我们对战略投资者是有严格标准的”,战略投资者同一般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公众投资者并不一样,其有很多任务,而且介入的时间比较早,需要同中资银行共同努力开发技术资源、产品服务,要有一定战略,并且能改善管理。
刘明康同时明确了战略投资者的五大标准:第一,中资银行中投资占股股份比例不低于5%。第二,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精神,对境外战略投资者股权最短持有期进行了限制,最短持股期限必须是三年以上。第三,在参与的机制上,战略投资者必须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管理工作和决策工作,并且银监会鼓励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向中资银行派出高级管理人才,来参与银行的日常运营管理。第四,战略投资者必须要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背景。第五,有商业银行背景的境外战略投资人,在投资中资银行的时候只能投资不多于两家的商业银行。
他表示,银监会对任何战略投资者的审查都是根据这五大原则去把握的,而商业银行选择谁做战略投资伙伴以及用什么价格来转让股权,都是本着商业性和双方自愿、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原则来进行。
“贱卖”情况不存在
针对目前银行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贱卖的问题,刘明康强调,从目前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银行的价位来看,都高于中资银行的账面净值,因此并不存在着贱卖的情况。
刘明康解释说,为了巩固国有银行改革的成果,使得重组成本能够实现“花钱买到机制”,银监会鼓励国有银行同外资银行实行股权合作,精心挑选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人,目的在于实现机制和体制的创新,促进商业银行营运的基础条件发生根本的变化;通过合作来迅速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
此外,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国有银行产权结构国有独资的单一性,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国家财政才可能不再为商业银行的经营亏损买单,否则就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原则。
刘明康同时说,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五个标准中可以看出,境外的战略投资者投机获利的机会很少,其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中资银行做到长期合作、互利共赢,因此,在价格上自然要考虑上述因素,并考虑外资战略投资者自己的风险成本。
刘明康表示,建行每股2.35元港币的发行价,其市净率相当于建行2005年财务重组后较好状况之下1.96倍,已接近香港大型上市银行交易价水平,甚至超过了部分欧美银行上市的价格水准,这个价位在国际上都认为是非常成功的。此外,建行在IPO上市以后的30天到60天中表现也非常稳健,股价提升了8.5%,而且还被纳入MSCI指数,这些都说明建行的发行定价是合理的。
“建行这次上市和上市以后的良好价格表现,充分说明了境外投资者非常看好中国和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前景,也雄辩地说明了建行在战略投资者引进和上市的定价方面进行了精心设计以及成功实施”,刘明康评价道。
25%并非外资入股上限
刘明康表示,“我们现在对战略投资人的规定是不能低于5%,对上限的比例,规定单个外资金融机构投资的比例可以等于但不要超过20%,多个外资金融机构不超过25%。但这并不是比例限制,而是用来确定银行归属的属性,外资总持股比例如果跃过25%的话,这家金融机构就会被当作外资金融机构来进行管理,其运行、经营范围、服务对象以及服务领域都会发生变化”,刘明康称,中国有外资独资的商业银行的子行,也有合资的营运性的金融机构,也有全资的外国银行的分行。
对于上市银行外资持股比例的相关问题,刘明康作了与《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一致的表示。他说,超过25%即改变银行属性的规定只是针对非上市银行的,上市银行并不受此限,“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建设银行在上市以后外资实际拥有的股份已经超过了25%,并不违反我们把建设银行当作我们内地的一家商业银行来管理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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