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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1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05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史桂兰监事因出差请假。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广电通讯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现金收购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广电通讯网络有限公司52%的股权。
会议认为,由于广电集团持有本公司63.9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两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而公司收购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后电视时代产品平面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市场需求,以服务业带动制造业传统优势的发挥,增加整机产品的附加值,加快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本次收购后,将有利于服务业带动制造业,有利于公司从单纯制造业企业向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信息服务转变,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发展是有利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所以一致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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