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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医院售价28.92元,相同药品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0.45元,医院售价高出药店63倍多!而如此高价的药品,竟然是通过招标采购进来的。这是最近福建寿宁县南阳镇发生的一件怪事。药品招标采购自1999年开始试点,是国家为了降低医院药价,减轻百姓就医负担,打破医院与企业购销之间的不正之风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医院所进大宗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
本来招标主体应该是医疗机构,但有的地方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组织招标,也有的成立了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品招标采购机构,还有的是交给与卫生行政部门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公司去组织招标。这就相当于卫生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免有失公正。而且,这样的招标中介组织等于在医院和医药批发企业之间增加了流通环节,增加了一个利益主体,就会增加相应的费用。
招标采购收费“乱”。招标采购的各种收费项目繁多,如检验费、样品费、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费、投标品种保证金、中介机构服务费等等,这就大大增加了药品的非经营性成本。实际操作中,一份标书收取三四百元并不鲜见。这是明的,还有一些暗的,比如入网费:招标中介说,为了减轻投标企业负担,要上网投标,企业就得入网,入网费少则5000元,多则上万甚至数万元。这些费用都会转嫁到药品价格中,如此一来,招标药品价格高企就不足为怪了。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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