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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鼓励全民创业
公务员下海可望获一次性补偿
本报讯占江苏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在江苏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支柱作用不言而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听取了关于《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
果的报告。根据该草案,今后机关工作人员下海有望获得一次性补偿。
引人注目的是,草案中规定,为鼓励全民创业和自主创业,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中小企业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工龄达到20年的,获批准可以参照提前退休的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单位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保留公职2年,工龄连续计算。
草案增强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其中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对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项目,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上海立法商场“先行赔付”可向经营者追偿
新华社电《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25日在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中首次规定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有权向商场经营者要求“先行赔付”,前提是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商场内经营者已经撤离商场。
立法部门负责人表示,上海此次在地方立法上将“先行赔付”的范围加以扩大,以便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目前一些市场开办者习惯于扮演“房东”角色,只收钱,不管事,缺乏责任意识和服务观念,对市场的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不到位。根据《条例》,商场经营管理者承担“先行赔付”的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负有赔偿责任的场内经营者追偿。《条例》草案中明确了市场经营管理者的管理和服务责任,规定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是市场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
《市场报》(2005年12月02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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