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株连”惹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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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9:49 河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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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巍)每到冬季,省会不少小区都会出现个别居民因各种原因未交暖气费的情况,这往往让代收暖气费的物业公司无可奈何。今年的采暖期来了,省会不少小区的居民发现,与往年不同的是,只要自己所住楼房有一户拖欠暖气费,自己就可能受“株连”,整个单元,甚至整栋楼将停止供暖。对此,受牵连的居民颇感心凉,意见纷纷。 11月26日,家住省会神兴小区的居民发现,在小区的每个单元口都张贴着一则通知
11月16日,省会今冬供暖的第二天,神兴小区居民家中的暖气片依旧是冰凉的。当晚,小区公示栏张贴“通知”说:“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和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至2006年度集中供热工作的通知以及华电供热公司的通知要求,‘谁受益,谁交费,不交费,不供热’……7天后,如果本单元没有交齐暖气费,将张榜公布没有交费的名单,10天后如果该单元还没有交齐,将停止该单元的供暖。” 这种“连坐受罚”式的催费方式引起市民的强烈不满。居民王女士说:“供热公司想停暖就停,我们这些按时交纳取暖费的大多数住户的权益谁来维护?供热公司仅仅只是考虑自身利益,就让我们大多数居民挨冻,怎么就没有部门来管一管?” 近日,省会不少居民致电本报,反映供暖方面的问题,其中,由这种“株连”措施引发的争议不在少数。据了解,居民拖欠暖气费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物业服务不好或是往年供暖不及时,室温不达标引发的纠纷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就是空房,因为没住人而拖着不交。 省会一位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会出现“株连”现象,是因为目前居民楼房的供暖系统大都是串联式的,一户不通,全单元都不通,要是一户通了,全单元都通。因此,只有集体交费才能避免“集体受罚”。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把管道改成并联式的“分户供暖”,就像电表一样,不用的话,阀门一关就可以了,用了多少热就交多少钱。而要对现有小区进行改造,不仅费用大,而且不现实。 省建设厅燃气供热办公室的潘新伟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03年11月,我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河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中就曾有与推行“分户供暖”相关的强制性规定,“意见”要求,“今后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和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潘新伟说:“在居民住宅的建设过程中推广分户供暖系统,势必要加大房地产开发商的建设成本,这正是这一强制性措施没有得到落实的主要原因。”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种种供热纠纷都表现出我国现行集中供暖体制的弊端,供暖体制显然已经跟不上供暖市场化的步伐。不再享受福利供暖、需要自己承担取暖费用的居民,开始更加关注计量方式和供热服务质量。而供热企业大多具有垄断经营性质,服务差、设备陈旧,难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这使得供、用热矛盾开始显得突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