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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档案似乎成了一剂万能药水。哪个行业出现诚信问题,建一个档案,设一份黑名单,这已成了惯用招数。有效还是无效,并没有什么评价机制可以告诉我们答案。这次轮到了房地产估价机构。昨天生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估价资质许可机关或者房地产行业组织应当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这个公开的信用档案赋予了任何单位和个人查阅的权利。房地产估价,眼下和百姓生活走得越来越亲密。买房贷款、卖房过户,房产评估是当中重要的一环。大家此前没感觉,那是因为众多的房屋中介都提供了免费评
估业务,最终价格大多参照以往的成交价格。从法律角度,估价机构的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相对于较少的个人业务,企业一直是房地产估价的大客户。尤其是在房地产价格出现波动之际,专业机构的评估是确定真实价值的重要途径。翻看旧日的新闻,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负面报道并不少,尤其是在抵押贷款上,银行是吃尽了苦头。比如房地产公司为了回笼资金,和评估机构联手做一出“好戏”,一套只值50万的房产高估至70万,抵押一段时间后不再还贷,银行唯有无奈地收回房子。用70万买回50万的房子,银行只好当了回“冤大头”。在中介行业,诚信缺失一直是个顽疾。顽疾当用猛药,祭出重典是必要的手段。在建设部出台的管理办法中,虽然诸多条文都明确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但是惩罚制度并没有明晰的轮廓。我们欢迎建立诚信档案,但是诚信档案难解诚信困局。这种窘状不仅发生在房地产评估行业,而且普遍出现在中介服务行业。比如我们的股市,一心圈钱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但是我们很少听到出具虚假材料的保荐机构承担过什么责任。当然,中国股市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行业禁入事件,这是进步;但和监管完善的其他市场相比,我们仍然在轻视诚信资本。一个真实的例子是,一间国内公司在海外上市时提供了虚假材料,保荐机构的具体保荐人从此收到了一纸行业禁入文件,彻底在证券市场失去立足之地。诚信档案不是万能药水。寄望“诚信档案”解决所有问题其实是不科学的。比如某地准备推出保险从业人员的黑名单,这是规范行业的好事,却引发一连串的疑问。谁是“黑名单”的仲裁者?谁承担“黑名单”的连带责任?谁来维护被损害的权益?没有回答这些问题,再多的“黑名单”,再多的“诚信档案”,终究只是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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