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山东上市"十佳董秘"公司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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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1: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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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为加强山东辖区上市公司董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董秘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决定开展辖区(不含青岛)上市公司“十佳董秘”评选活动。投资者推荐“十佳董秘”是评选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欢迎对山东辖区上市公司董秘有较全面了解的投资者,积极推荐“十佳董秘”人选。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将选出的十名
一、推荐范围: 山东辖区各上市公司任职一年以上的董事会秘书。但近两年来受到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山东证监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情形的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入选条件: (一)在筹备、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及文件档案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协调能力强,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有成效,公司和股东评价高。 (二)认真细致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健全,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在组织、制度、勤奋、敬业等方面有突出事例。 (三)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来访接待,保持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有事业心,有创新意识,有实际效果。 (四)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和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参加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和建议。 (五)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到能随时和各级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保持联系。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相关自律组织进行的监管调查、检查。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 (六)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组织开展的培训、会议等相关活动。 (七)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遵守协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 三、推荐方式: (一)推荐人填写《山东上市公司“十佳董秘”推荐表》。推荐人数不限。机构投资者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个人投资者填写个人姓名。各类推荐人都要填写证券帐户号码。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推荐表无效。 (二)推荐表请以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提供给我们。 四、投票截止时间: 2005年12月20日前,邮寄选票以邮戳为准。 五、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山东省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39号胜利大厦六楼: 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收,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1069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