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支付系统两省市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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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10:06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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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市民将不必再为发工资、还房贷、交水费电费在不同银行间当“现金搬运工”了,可以在一家银行搞定,还可在一家银行往另一家银行的存折上存钱,央行小额支付系统的开通将提供技术支持。记者昨天从央行了解到,这个系统本周先在天津、福建两地试点运行。明年2月份在北京、海南、甘肃试运行,到明年6月前全国运行。 昨天央行已经定出了试点期间的6类业务的收费标准,普通贷记、实时借记和实时贷
央行副行长苏宁此前表示,由于系统运行需要一定的成本,所以要收费,但费用将会很低。记者昨天了解到,从央行定出6种主要业务的收费标准看,同城最低为0.04元,最高是0.6元,连异地最高也是0.9元。 商业银行人士对记者介绍说,个人日常可能会用到其中的4类业务,解决一些跨行的存取款、交水电煤气等一些公共事业的费用。这4类业务就是央行此次列出的定期贷记支付业务,包括代付工资业务,代付保险金、养老金业务;实时贷记支付业务,包括个人储蓄通存业务;定期借记支付业务,包括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等;实时借记支付业务,包括个人储蓄通兑业务等。 不同银行的业务能就近在一家银行解决,对市民来说无疑是一种便捷。而市民对此颇为欢迎。记者昨天从已经试点的福建一家银行了解到,从28日开通以来,已经办了数千笔这样的业务,大多是客户要求在这家银行把自家的煤气费、水电费等交到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目前这些费用还没有对客户收,但由于央行要对使用这一系统的银行收费,所以等于是银行在贴这笔钱。”福建一家银行会计结算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说,以前也有部分跨行的付款业务,但用的是手工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是不收费的。现在央行这一新的系统对商业银行收费,银行可能会把这笔费用转到最终用户的身上,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得先经过审批。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