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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管理条例》生效 直销巨头展开"夺牌"之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10:0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刘燕红)今天是中国《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

  记者获悉,截止到目前,国内尚未有一家企业取得直销牌照,但是直销行业巨头都开始调整经营模式,争夺中国首批直销牌照。据悉,美国雅芳在直销法生效之际,以3900万美元的代价购得两位自然人股东6.155%的股份,从而使雅芳中国变为独资公司。

  与此同时,昨天个人护理品和营养保健品巨头如新企业集团也宣布,为促进直销行业发展,冠名赞助网站推出的直销专题频道。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直销牌照正式发放日期的临近,将有更多的直销企业近期推出一系列动作。

  尚无企业取得牌照

  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记者从直销企业牌照发放单位商务部了解到,在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前,我国并没有批准哪家企业可以从事直销。12月1日以后,商务部将依照相关程序受理企业的申报。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公司的直销模式与《直销管理条例》都有相悖之处,如实行团队计酬。而一些公司则根据《条例》作出了调整,如在店铺方面,安利放缓了开设新店的速度;在直销员报酬方面,安利将根据奖金比例30%的上限,相对调低直销员的报酬

  香港“大亨”退出雅芳中国

  昨天,记者获悉,就在直销法规正式实施的微妙时刻,美国雅芳选择“回归”独资身份。“此次回购表明了我们的信心。”雅芳中国公司昨天向媒体表态。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退出的两位个人股东均是香港“大亨”级人物。李国宝是香港立法会议员、东亚银行主席兼行政总裁,梁启雄则是华润万众执行副主席。雅芳方面称,1990年进入中国市场之初,他们就是雅芳的合作伙伴。目前,雅芳在华已开设了6000多家专卖店。

  

《直销管理条例》生效直销巨头展开"夺牌"之战

  [相关链接]未经许可从事直销最高罚50万

  对未经许可从事直销活动或者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许可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直销许可的,还应当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撤销相应的许可。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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