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开辟防控禽流感信贷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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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2: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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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记者 程勇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政策规定。已经发生禽流感疫情地区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贷款审批发放和资金调配清算等方面为疫情防控开辟方便快捷的通道;尚未出现疫情地区的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
通知要求,在疫情发生期间,各相关金融机构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业、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要视企业实际困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条件由贷款银行决定;对已经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贷款银行免收贷款罚息;对上述三类企业应对禽流感疫情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应及时给予必要支持,确保疫情发生期间企业维持运转和基本生产的资金需要。同时,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国家财政按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一半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防疫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通知同时明确,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对遭受禽流感疫情损失严重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增再贷款、再贴现限额;人民银行总行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禽流感疫区内已经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各商业银行授权分行持有的有价证券加大证券回购操作力度,及时满足其防控疫情的资金头寸调剂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