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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原乳”规定出台月余 大企业基本未标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1:59 海峡都市报

  N新华

  本报讯从10月15日开始,关于复原乳产品要在包装上标注的规定已经出台了一个月。记者走访了北京、太原、呼和浩特等市场后发现,大型乳品企业对国办规定“装聋作哑”,而有些小企业按照规定标注复原乳产品则遭到消费者的冷遇。

  “由于对复原乳的认知度还不高,许多消费者对复原乳的理解存在误区,把复原乳跟回收奶联系起来。”味全北京分公司一位销售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作为国内率先标注复原乳的企业,遭到市场如此冷遇,企业销售人员言语间颇有些尴尬。

  记者又查看了光明、伊利、蒙牛、三元、三鹿、古城等品牌的奶制品,发现都没有标注“复原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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