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转托管事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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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1: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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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债字[2005]88号《关于核准2005年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的通知》,2005年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流通部分将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做好本期债券的上
一、持有本期债券并进行一级托管的机构投资者,按有关规定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转托管申请手续,具体手续在2005年12月2日17时之前由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协助办理。持有本期债券的银行、信用社等机构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暂不办理转托管手续。 二、有本期债券并进行二级托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上市之前统一由本期债券的二级托管机构代理投资者办理转托管手续。如上述投资者不准备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则无需办理转托管申请手续,但应于2005年12月2日17时之前向本期债券二级托管机构提交不进行转托管的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同自愿授权二级托管机构代为办理转托管手续。 三、在本次集中转托管中未将所持本期债券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如希望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则可以在本期债券上市期间到本期债券二级托管机构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处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转托管手续。 四、此次集中转托管的登记托管费由发行人统一支付,本期债券上市后如果投资者再提出转托管申请,则相关转托管手续由投资者自行办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