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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延至明年3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13:34 海峡网-厦门晚报

  提前购买明年机票的旅客不用再补交费用

  本报讯(记者 赵馨) 昨日下午,民航总局网站上出了一条通知称,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期限由2005年12月31日暂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收取标准不变。而据记者了解,中航信上周已悄然把燃油加价输入明年机票的销售系统中。

  根据恢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规定,从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国内航线机票征收燃油附加费。但在这一截止日期到来的前两月,今年9月刚成立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就正式向民航总局提出了燃油附加费征收延期的要求。

  昨日,一直避而不谈此问题的民航总局首次公开表态:由于油价持续在高位徘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于11月23日下发通知,决定将现行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期限由2005年12月31日暂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收取标准不变。

  旅客关心的提前购买明年机票能否省去燃油加价问题也有了明确答案,通知规定:已提前购买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航班机票的旅客不再补收燃油附加。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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