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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卖分红险必须提示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3:35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王兴)保险公司在销售分红险、万能寿险时,光讲预期收益能够达到多少将被视为违规。国家保监会23日发布的《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对人身险合同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标准化规范:明年1月1日起,销售分红险等需要提示风险。

  《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时,除人身保险合同进行统一要求外,还要求保险册中包含《风险保险费费率表》,否则被视为违规。

  以分红险为例,保单中应披露红利领取事项的相关信息,同时提醒投保人,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的测算数字,比如预期年收益为3%等,只是保险公司未来收益的合理假设,保险公司未必能够达到。

  对此,我市部分保险公司认为,分红险目前占多数寿险公司业务的半壁江山,若按此新规,投资人可能会考虑到收益没有保障而不买分红险,从而影响其销售;但另一方面,由于作出了具体的风险提示,能够尽量避免退保等事情发生。

  《指引》主要适用于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上个人业务,包括个人寿险、个人健康险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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