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ST寰岛重组意外终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1: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记者 陈建军

  *ST寰岛(000691)已经公告近三个月的重组协议,因今天刊登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转让终止重大事项公告而成为泡影。从相关公告的情况来看,收购方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广投资”)和自己控股股东在收购问题上的重大分歧,可能是*ST寰岛重组意外失败的重要原因。好在*ST寰岛的经营情况本来就大为好转,因而重组失败不会对其
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11月23日,*ST寰岛收到高广投资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燕宇”)的“关于终止收购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函”。该函称,基于对目前现状的全面评估,高广投资正式决定终止收购天津燕宇持有的*ST寰岛股权。

  早在8月底9月初,*ST寰岛就刊登了高广投资收购天津燕宇所持公司股权的公告。在此之后近三个月的现在突然终止收购,确实显得有点出人意料。而就在几天前的11月16日,*ST寰岛还公告说天津燕宇正在积极办理转让所需的解除质押相关手续。

  不过,从高广投资甫一宣布收购就遭到湖南省交通厅反对的情况来看,收购终止又并不意外。高广投资的绝对控股股东是湖南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实业”),高速实业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速”)绝对控制,而其则是湖南省交通厅的下属单位。

  *ST寰岛10月26日公告说,在高广投资宣布收购天津燕宇所持公司股权后,湖南省交通厅就致函湖南高速,要求高广投资停止收购,理由是高广投资未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就与天津燕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已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高广投资回函天津燕宇,表明其收购*ST寰岛股份的行为依法有效,自己的控股股东对本次收购行为迄今为止没有异议。而此次收购的法律顾问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就湖南省交通厅函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高广投资的股份收购行为获得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湖南省交通厅关于高广投资系湖南高速所属国有企业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在与公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未发现交通主管部门需要审批有关公司股份收购行为的规定。

  *ST寰岛今天的公告没有详细解释高广投资决定终止收购的具体原因,而其“基于对目前现状的全面评估”的表述,无疑相当的含糊。尽管*ST寰岛有在10月份被中国证监会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立案调查的负面事件发生,但最终让高广投资终止收购的力量可能还是来自湖南省交通厅。

  由于*ST寰岛的经营情况已经大为好转,因而重组失败不会对其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按照三季度报告中的说法,*ST寰岛的目标本来就是年底扭亏。而高广投资入主后注入的优质资产,则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并提高盈利能力。*ST寰岛董事会认为,由于目前已临近年底,故此次股份转让工作的终止不会对公司今年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布什访华
韩国釜山APEC峰会
个人养老金政策调整
CBA联赛报道网站
TVB无线38周年台庆
广州国际车展开幕
口碑眼霜选购攻略
装修不能省钱的细节
网络中国年度盛典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