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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标准出台 小果冻正式遭“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0:1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新标准将于明年10月开始实施,但过长的间隔时间惹来各方非议

  本报讯记者朱大尉报道:在大多数人看来,吃果冻窒息就像和凉水噎着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可这种事故却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我们身旁,这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民营经济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我国首个果冻国家标准日前正式出台,将于明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产品内径不得小于3.5厘米

  早在几年前,一些国家已对果冻大小做出非常详细的规定,欧盟去年宣布小果冻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我国也曾于2001年和2003年出台《果冻轻工行业标准》和《果冻卫生标准》。然而,这两个标准并未对果冻的形状、规格做出具体规定。

  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要求,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0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据了解,这是针对因果冻尺寸不适当并因此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而新增的条款。按照标准要求,果冻生产企业应自2006年5月1日起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组织生产,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可以销售到2006年9月30日。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表示,自2001年以来,这种俗称为“一口吸”的小果冻已夺走了多个儿童的生命。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出警示:小型果冻易导致儿童窒息死亡。但警示效果并不明显,“一口吸”的小果冻仍在市场上热卖。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草案早在7月下旬就已经草拟完毕,经过几个月的论证之后,才于日前正式推出。

  一年间隔时间引来非议

  标准已经出台,但要到明年10月才正式实施。这期间将近一年的间隔时间却引来了非议。

  有人公开撰文质疑,既然不符合强制标准中大小要求的小果冻,与偶有发生的“噎死人”事件存在着关联,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将“杀人小果冻”可能影响到的那部分市民的健康和安全置之于危险的境地如此之久?

  “当然,我们可以心存侥幸地期待“偶尔”发生的“小果冻杀人”事件在未来的十个多月里不发生。但行政决策绝不能赌运气,更不能失去对公民生命的敬畏之心。我们的质检和制定安全标准的部门应该做的,是使公民切切实实地享受到免于危险的自由,而不是每天生活在惶恐和不安中。”

  有人更是痛砭制度:对于有缺陷的商品,世界上通行的做法是由生产厂家及时召回,以免在市场上流通后,继续伤人。然而,我国的生产厂家在产品出现问题后,往往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更谈不上以事故为教训,主动改进产品设计。标准偏低、标准混乱、标准缺失,一个个漏洞使数不清的小果冻大胆地越过安全防线。

  一年过渡事出有因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食品企业老板表示,公司肯定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事,但是小型果冻凭借外形、价格等方面的优势,仍然有很大的市场吸引力,一般的企业都暂时不会轻易放弃生产,而大多数企业也还有很多存货没有销售完毕。“将小果冻体积变大生产,对一个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原来的生产机器要调整,有的因为模具的原因甚至要全部撤换,外包装、产品设计、策划、宣传等都要从零开始。所有的这些都需要投入相当大的人力和物力,而且需要不短的时间来重新组织生产。国家相关部门可能是从这一方面考虑,才将实施日期推迟到明年的10月1日。”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认为,整个生产流程的改变对一些资金相对不足的小型企业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他说:“很多企业必须重头开始培育市场,建立新的品牌,参与新一轮的行业竞争,国家应该给予充分时间让市场过渡。估计一些弱势的果冻生产制造企业肯定会面临生存危机。从长远来说,这种优胜劣汰正式市场规律的体现,也有利于整个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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