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收2004年度50强排定名次房地产企业纳税占三分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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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4:55 辽沈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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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50强中,房地产企业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地税局获悉,2004年度沈阳市地方税收50强排定名次。2004年,沈阳市地方税收纳税50强企业共缴纳地方税收18.99亿元,占当年沈阳市地税全口径收入的18.9%。其中,辽宁省通信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和中国北方航空公司两户企业纳税均超过1亿元。 19家房产企业纳税6.59亿元
从行业分布看,房地产企业占据绝对优势。50强中有19户房地产企业,缴纳地方税收6.59亿元,占50强税收总量的34.7%;其次为租赁商务服务业(8户)和制造业(7户),分别缴纳地方税收2.7亿元和2.3亿元,分别占50强税收总量的14.5%和12.2%。 私营企业纳税能力有待增强 从经济性质来看,股份有限及有限责任公司所占比重最大,50强中股份有限及有限责任公司有26户,缴纳地方税收9.39亿元,占50强税收总量的49.5%;国有(含国有独资)企业有16户,缴纳地方税收6.77亿元,占50强税收总量的35.7%;外资(含合资)与私营企业有8户,合计缴纳地方税收2.83亿元,占50强税收总量的14.8%。相关人士表示,外资(含合资)及私营企业纳税能力有待增强。 沈阳市50强在全省50强中只占9家 据悉,沈阳市纳税50强在全省50强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只有辽宁省通信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第14位)、中国北方航空公司(第15位)等9家进入。 ■专家视线■ 东北财经大学富虹经济学院教授刘英群看了这份纳税50强的名单后表示,在全国纳税200强中,房地产企业几乎很少见,而在沈阳的这份名单中,能有19家房地产企业进入50强,可见沈阳的房地产企业发展形势还是不错的,而且房地产企业本身的纳税意识也比较强。 本报记者 刘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