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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附近的小吃店提价,咱最多嘟囔几句,换个地方算了。可假如咱被指定只能在这家小吃店吃饭,而老板涨价又没人管,那咱一定会对指定者有意见。
类似的事情最近发生在布心机动车训考场,并引起公众与经营者的争论。本报近日对此做了连续报道。事情缘由是这样的:布心训考场是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机动车训考场所,最近这家考场将每小时练车费从20元提高到40元,且提价由经营者自主做出,并未经过听
证或价格管理部门审核等程序。
公众通过本报以及网络表达的意见认为,布心训考场是全市惟一一家被指定的路考场地,事实上形成垄断地位,其涨价应该受到监督和管理。布心考场经营者则提出,目前经营亏损,不涨价经营不下去。布心考场是目前深圳惟一经过验收合格的考场,事实垄断并非企业过错。
按照考场经营者的逻辑,既然物价部门给予了定价权,涨不涨价,涨多少完全是企业可以自主的权利。追逐利润是企业的本性,在没有竞争,也无监督,同时又被政府指定消费的情况下,理论上布心考场愿意怎么涨都行。
表面上,这是个供应不足,导致经营者垄断价格的普通故事。似乎只要加大供应,增加考场形成竞争,就能消除垄断,形成相对合理的市场价格。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深圳每年大约有12万人参加驾照考试,但路考今年才下放给深圳,还来不及提供更多考场。布心考场的投资人获得路考下放的信息,率先投资建起考场,成为政府部门的惟一选择。
这么看来,布心考场涨价之争实际上发生在在一个特殊时期,即政策发生变化,而市场不能提供充分供给的过渡阶段。从长远看,既然考场生意有利可图,只要政府放开审批,考场的供应是肯定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据了解,深圳确实已有两家考场正在建设之中,明年有望投入使用。问题是过渡期间怎么办?公共权力部门能否有所作为,以避免事实垄断可能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呢?
回答是肯定的。把考场看成一种商品,政府首先应该保证这种商品的有效供给,即保证经营者合理利润。过渡期内,完全可以参考周边地区价格水平,核定考场的合理利润,对其事实垄断期间实施最高限价。待其他考场建成,再取消价格管制。
非常态下市场出现的问题,更需要监管者以创新的心态出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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