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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要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2:27 东南早报

  全面清理券商自营不规范账户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近日发布实施。中国证监会要求,对自营业务中使用的不规范账户,各券商要制定有明确时限和具体责任人、按月份细化落实的清理计划;清理期间,不规范账户只能卖出,不能买进,并逐步注销。同时,对于存在超比例持仓、持股集中或涉嫌操纵市场等问题的券商,要在合规前提下压缩其自营规模。

  证监会指出,证券公司应按照《指引》的要求,规范自营业务,不得将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混合操作;不得以他人名义开立自营账户;不得使用非自营席位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超比例持仓或操纵市场。各证券公司应按要求将全部自营账户明细(含不规范账户)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对不规范账户,各证券公司要制定详细的清理计划,并逐步注销。对于存在超比例持仓、持股集中或涉嫌操纵市场、将证券资产托管在其他证券公司等问题的证券公司,要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计划,并在每月10日前向证监局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对未严格执行要求和《指引》的券商,证监会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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